一、凡经主编定稿可刊用的稿件,均由责任编辑进行编辑加工。
二、编辑加工的原则是:应尊重作者的著作权,不随意改动稿件的论点、论据、结论等内容。如必须改动,应征得作者认可。
三、编辑加工的程序是通读、精读和复读。
1.通读时,按照格式规范进行粗加工,并将发现的问题在文中做出标记,提交作者修改。
2.精读时,再认真细致地将稿件精加工,解决通读时遗留的问题。
3.复读时,重点解决疑难问题,必要时可退作者修改。
四、编辑加工的范围包括内容、文字和技术三个方面的加工。
1.内容加工:内容描述准确,概念清楚,突出创新性,文献引用合理,图、表内容不重复。
2.文字加工:文题确切且简洁,避免夸大其词;摘要简明;全文结构完整,层次清晰,语句通顺,文字精练;符号、量和单位的使用规范。
3.技术加工:版式编排合理;图片、照片清晰且缩放比例准确;表格使用三线表。
五、编辑加工后的稿件要求达到齐、清、定。